昨天去修P3,要十五块。一个键而已吗,那至于啊!黑心!奸商!
我说来取的时候再交钱吧,老板默许(是没搭理而已)。
今天去取,当我拿出昨天那个小服务员给开的票据时,心里偷着乐了一下
十五,已付,啪的还有个章
嘿,这下他要不给我便宜点,我就说我已经交了钱啦,然后将那张票据拍在他面前,可谁知,人家见票交货,压根就没提钱的事儿,这下可好!
我本想给他说:诶,老板,不要钱啦!
可那故意要占他点便宜的心,在堵着我的嘴,愣是没说出来,心里发慌的就迈出了店门。
修东西,那有不给钱的道理啊,本以为会有点“小自得”,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,如做了亏心事一样,心里虚的慌,其实本来就是亏心事吗,
不该不该!